一审判决 · 2022-07-12
蒙永山
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、检察长 · 政法系统公开裁判结果有期徒刑十一年当庭表示不上诉;官方来源未说明检察机关后续程序
审理法院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
罪名受贿
涉案金额2112万余元
法院认定期间2001年至2021年
案件概要
法院认定其在广西和青海检察系统任职期间,为他人在案件处理、职务提拔和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。
法院认定的利益事项
涉及案件处理、职务提拔、项目承揽等事项。
审理与判决
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,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;蒙永山当庭表示服从判决、不上诉。
裁判考量
法院同时考虑其干预司法活动、部分财物未追缴等从严情节,以及主动投案、自首和部分未遂等从轻情节。